我國是產煤和用煤大國,煤源污染特別受到重視。煤中含有的某些微量元素(在多數煤中平均含量少于0.1%的元素)對環境的影響也愈來愈受到關注。有可能污染環境的微量元素有:氟、砷、硒、汞、鉻、氯、鉛、鉬、鎘、硼、錳、鎳、鈹、銅、磷、釩、鋅、鋇、鈷、銻、錫、鉈、鈾、釷。燃煤污染型氟中毒、砷中毒和硒中毒在我國已成為“地方病”,甚至造成人員傷亡,這在全世界所未見。究其原因,首先是當地燃用的煤中富含氟、砷和硒元素。另一重要原因是燃煤方式落后。其它微量元素,如:汞、鉻、氯、鉛、鉬和放謝性核素污染環境的事例也已見諸報導。煤中有害微量元素能引發“地方病”的事例表明:在一定地質條件下某些微量元素有可能富集到有害程度。在多數煤中微量元素自然含量雖微,但由于煤的產量大,用量大,其影響不可勿視,潔凈煤技術使供下游用的煤凈化,先進的燃燒技術減少向大氣排放煙塵,可是,煤產地和燃煤用戶(主要是火力發電廠)所在地卻會因此集聚更不潔凈的加工利用后的產品,而且可以長期積累。選煤把有害物質富集到尾煤和煤泥中。燃燒將部分元素富集于煙塵,更多元素則在煤灰中富集,然后被淋濾,進入水體或土壤。煤中的微量元素在尾煤和煤泥,以及在煙塵和煤灰中的富集程度取決于原始含量,還取決于元素在煤中以何種狀態賦存。賦存于粗粒礦物內的元素則易富集在尾煤和煤泥中,被有機質締合的元素和賦存于硫化物礦物內的元素則易富集于煙塵,賦存于硅酸鹽礦物和氧化物礦物內的元素則易富集在煤灰中。種種事例表明,我國煤中微量元素對環境污染應受到更多的重視。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