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幾年,赤道幾內亞迅速成為幾內亞灣地區一個新興的重要石油生產國。赤道幾內亞成為近幾年國際石油勘查開發投資的熱點國家之一。
1 油氣資源形勢
赤道幾內亞的石油產量,從1996年的平均1.7萬桶/日增加到2001年的18.1萬桶/日,增長10倍多。連續發現并開發大油田促使跨國石油公司大幅度增加對赤道幾內亞的石油勘查開發投資(目前赤道幾內亞是美國在非洲的第四大投資目標國),預計今后幾年赤道幾內亞的石油產量還將大幅度上升。
赤道幾內亞的石油主要來自3座海上油田。為應對石油生產迅速增加的現狀,赤道幾內亞于2000年依總統令組建了國家石油公司(Pctroguiuea),代表國家對石油勘查開發上游部門進行管理。下游生產由道達爾菲納埃爾夫擁有80%,赤道幾內亞擁有20%。
目前赤道幾內亞生產的原油幾乎全部用于出口。2001年石油產量為18.1萬桶/日,國內消費量只有1000桶/日,凈出口量為18萬桶/日。
截止到2002年1月1日,赤道幾內亞的天然氣探明儲量估計為1.3萬億立方英尺,雖然已經制定了若干利用海上天然氣的計劃,但目前尚未開發利用。
赤道幾內亞已經成為近幾年國際石油勘查開發投資的熱點國家之一。
2 油氣相關法律法規
1998年,政府修改了產品分成協議,將其中政府的收入分成從13%提高到20%,但即使如此,按國際標準衡量,在赤道幾內亞從事石油勘查開發,政府的分成仍算是相當低的。
赤道幾內亞最近幾年采取許多措施以吸引外資,并對法律不斷進行相應修改。為了加強對石油勘探、開采等工作的管理, 1999年8月赤道幾內亞政府決定成立石油開采工作跟蹤委員會,并宣布將今后所有石油收入納入國家財政預算,石油勘探、開采協議和合同一律由經濟財政部簽署后交總統批準。
赤道幾內亞現行石油法是1981年6月16日的石油法規(法令7),1998年進行了修訂,其條款在1998年的標準產量分成合同中得到了最好的闡述,勘探期為5年,根據鉆井需要可逐年延期;生產期為30年。沒有國家石油公司,也沒有參股規定。權利金為10%~16%。公司稅為25%,外加20%的附加稅,共計45%。產量分成合同規定,當投資收益低于30%時,承包商獲得100%的產量;但投資商獲得收益率超過50%時,承包商分成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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