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01年1月1日,墨西哥天然氣探明儲量為30.4萬億立方英尺,1999年天然氣生產和消費量分別為1.29萬億立方英尺和1.26萬億立方英尺。墨西哥直到近期才開始重視天然氣的勘探和發展。目前,墨西哥生產的大部分天然氣為伴生氣。
墨西哥是美國天然氣的小型進口國,預計未來十年內這一狀況將繼續保持。從1999年中期開始,墨西哥進口美國天然氣免進口稅,這將促進墨西哥未來天然氣進口量的持續增長。
隨著天然氣需求量的飛速增長(特別是在發電領域),天然氣將在未來扮演更加重要的角色。為了適應未來天然氣需求的增長,墨西哥石油公司(Pemex)計劃增加與美國邊境接壤地區的天然氣基礎設施和輸氣能力,并集中力量進一步進行天然氣勘探活動。位于墨西哥東北部的Burgos氣田預計有大量可開采非伴生氣源。Cantarell也擁有大量伴生氣源,目前大多數放空燃燒。Pemex預計2008年天然氣生產量將比現在增加50%。2001年Pemex在天然氣勘探和開發上的投資幾乎是2000年的兩倍。
墨西哥對天然氣依賴性的增長符合北美歷史上燃料高價格狀況。當2001年初美國天然氣價格高漲時,墨西哥政府受到工業界和工會的壓力,他們認為高價格將對墨西哥工業造成無法彌補的損害。隨著1月初一些工廠的倒閉,Pemex決定在今后三年內按照4美元/百萬英熱單位的固定天然氣價格銷售給相關公司(而1月份美國休士頓Ship Channel的天然氣價格達到9美元/百萬英熱單位)。當氣價超過4美元/百萬英熱單位時,Pemex將負責支付這部分差價,但如果國際價格低于4美元,相關公司仍應繼續按照4美元支付氣價。4美元/百萬英熱單位的價格將從2001年1月1日開始生效。
行業機構
天然氣工業在墨西哥能源領域的自由化程度較高。雖然Pemex仍然是唯一的上游勘探和生產商,但下游天然氣市場自1995年天然氣法頒布后已向私營投資者開放。該法令允許私營公司進入墨西哥天然氣輸送、儲存和分銷領域,但禁止私營公司在該工業多個環節擁有所有權。該法令同時開放天然氣的進出口,并在建設和發展天然氣輸送和分銷管網方面建立了監管框架。
墨西哥能源監管委員會(CRE)是該國天然氣工業的監管機構。CRE的權力包括強制監管、設施檢查、許可證授權、價格監管、管理整個天然氣工業、確保足夠供氣量、安全性、促進競爭、杜絕交叉補貼現象等。在這些領域的私人參與者現在都通過競標方式,來獲得CRE授予的30年特許經營許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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