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礦山災害學主要研究礦山災害成因動力學、礦山災害運動學、礦山災害預測學和礦山災害防治對策學等4個內容,其研究模型可分為工程技術研究、技術科學研究和基礎科學研究三大層次,具有學科交叉與綜合、生態環境、社會參與、安全教育和工程科學研究五大特征,研究方法須以科學的系統論思想為指導,采用邏輯辯證與歷史唯物相統一法,既從微觀上研究單一礦山災種事故的防治技術與方法,又從宏觀上以不同學科、不同層次、不同方位切入,對礦山災害進行系統的通盤研究,與此同時,還必須大力開展多層次、多領域、多方位的國際協作與研究。因此,礦山災害學的研究與發展,不但拓寬了礦山災害科學研究的領域,而且對現代“災害學”的建立和發展也具有十分重大的科學價值。
[關鍵詞] 礦山災害學 模式 特征 方法
1 引 言
當前礦山災害及其防治理論的研究現狀決定了礦山災害學的形成。據國家安全科學技術研究中心統計:全國工礦企業2002年1—9月份共發生各類傷亡事故9781起,死亡1 525人,其中煤礦企業2 745起,死亡4661人,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事故50起,死亡1 050人;非煤礦山企業1173起,死亡1 495人,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
大事故2起,死亡49人。另據文獻[4]顯示:我國井下開采的煤礦,百萬噸死亡率是先進國家的幾倍到十幾倍;我國煤礦平均每小時死亡1.05人,平均每天發生一起死亡3人以上的事故;每年死亡人數是世界各國煤礦死亡人數的4倍,每年因工傷事故和礦山塵肺病的直接經濟損失就達85億元,遠遠超出了自然災害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因此,積極致力于礦山災害學的研究,意義十分重大。
2 礦山災害學的研究模式
礦山災害學的研究對象就是礦山災害。礦山按礦產種類可分為:煤礦,冶金礦(含鐵礦、錳礦、螢石礦),黃金礦,有色金屬礦(銅礦、鉛鋅礦、錫礦、鎢礦、鉬礦和鋁鎂礦),化工原料礦(硫礦、磷礦),核工業礦(鈾、釷核能源礦)以及建材礦(采石場、石棉礦)和輕工礦(巖鹽礦、高嶺士礦、粘士等陶瓷原料礦)等。
根據災害學原理并參照國家標準GB/丁13745—1992《學科分類與代碼》,礦山災害學的研究應是多層次和綜合性的,它包括:礦山災害成因動力學、礦山災害運動學、礦山災害預測學及礦山災害防治對策學等4個方面的內容。其中,礦山災害成因動力學主要研究礦山災害形成過程、動力來源、作用機理、破壞方式等。礦山災害運動學則側重研究礦山災害發生后的各種表現形式,它的研究有助于提高對各種礦山災害的破壞與擴散程度的認識,并為礦山災害現象的具體研究提供依據。如對礦井瓦斯爆炸事故,就必須要研究煤與瓦斯突出、爆炸的機理以及事故后的污染方式、途徑以及傳播速度等,這將有助于制訂合理的防治對策。如果對礦山災害的運動過程缺乏認識,就難以對礦山災害發生后各種次生災害(如煤與瓦斯突出后,引起瓦斯、煤塵爆炸等)作出準確估計,以至于形成決策上的失誤,從而使礦一災害危害擴大化。礦山災害預測學和防治對策學 則主要是針對不同的礦山災害類型,依據其特點進行預測及對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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