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備案基本程序:
經貿部門審批 --> 向海關服務中心購買空白《登記手冊》--> 合同預錄入
---> 海關審核后開具《開設保證金臺帳聯系單》
---> 向中國銀行申請設立臺帳 ---> 海關核注銀行簽發的《臺帳登記通知單》
---> 海關進行計算機異地傳輸 ---> 收到傳輸成功回執后核發《登記手冊》。
二、合同備案所需單證:
1、經營單位申請報告。
2、外經貿主管部門《批準證》,屬于進料加工的需要加蓋稅務部門印章。
3、對外簽訂的進出口合同。
4、經營單位基本帳戶開立證明。
5、加工企業所在地經貿部門出具的《加工生產能力證明》。
6、委托加工應提供經營單位與加工企業簽定的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委托加工合同(協議)。
7、開展異地加工貿易,須提供經營單位所在地海關出具的關封,內含《異地加工申請表》一式二份。
8、首次開展加工貿易須提供經營單位和加工企業的《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復印件及《海關登記通知書》。
9、經營單位的介紹信或委托書。
10、加工工藝說明。
11、如需異地口岸進出口報關,須填寫《異地報關申請表》。
12、海關需要的其他資料。
注:1)海關對首次開展加工貿易的企業實行驗廠制度;對單證齊全、驗廠合格的企業,海關在3個工作日內核發《登記手冊》。
2)辦理加工貿易合同備案的企業屬AA類的,免設臺帳;屬A類企業的,需設臺帳,實行“空轉”;屬B類企業的,需設臺帳,一般商品實行“空轉”,限制類商品實行“實轉”;屬C類企業的,需設臺帳,一律實行“實轉”;D類企業不得開展加工貿易業務。經營單位與加工企業非同一分類的,海關按就低不就高的原則管理。對外商提供的進口輔料品種在規定范圍內,且金額在5000美金以下的,免辦手冊,不納入臺帳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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