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天然林保護修復制度方案》,并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天然林保護修復制度方案》全文如下。 天然林是森林資源的主體和精華,是自然界中群落最穩定、生物多樣性最豐富的陸地生態系統。全面保護天然林,對于建設生態文明和美麗中國、實現中華民族永續發展具有重大意義。1998年,黨中央、國務院在長江上游、黃河上中游地區及東北、內蒙古等重點國有林區啟動實施了天然林資源保護工程,標志著我國林業從以木材生產為主向以生態建設為主轉變。20多年來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不斷加大天然林保護力度,全面停止天然林商業性采伐,實現了全面保護天然林的歷史性轉折,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就。同時,我國天然林數量少、質量差、生態系統脆弱,保護制度不健全、管護水平低等問題仍然存在。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完善天然林保護制度的重大決策部署,用最嚴格制度、最嚴密法治保護修復天然林,現提出如下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緊緊圍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牢固樹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建立全面保護、系統恢復、用途管控、權責明確的天然林保護修復制度體系,維護天然林生態系統的原真性、完整性,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不斷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優美生態環境需要,為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奠定良好生態基礎。 (二)基本原則 ——堅持全面保護,突出重點。采取嚴格科學的保護措施,把所有天然林都保護起來。根據生態區位重要性、物種珍稀性等多種因素,確定天然林保護重點區域。實行天然林保護與公益林管理并軌,加快構建以天然林為主體的健康穩定的森林生態系統。 ——堅持尊重自然,科學修復。遵循天然林演替規律,以自然恢復為主、人工促進為輔,保育并舉,改善天然林分結構,注重培育鄉土樹種,提高森林質量,統籌山水林田湖草治理,全面提升生態服務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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