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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門關鍵詞:鐵礦 錳礦 勘探設備 破碎機 磁選機 礦山 采礦設備 鉻礦 |
評估參數選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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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探礦權基礎價值(Wp) 探礦權基礎價值計算時所需要的參數有:資源儲量及可采儲量、生產規模、礦山服務年限和評估計算年限、后續地質勘查投資、固定資產投資及更新改造資金、流動資金、總成本費用和經營成本、采選(冶)技術指標、產品銷售收入、銷售稅金及附加、企業所得稅、折現率等。參數選取與現金流量法基本相同。 2.礦產開發地質風險系數(R) 礦產開發地質風險主要指由于勘查工作程度不足,地質礦產信息的不確定或可靠程度低所帶來的礦山開發投資風險。礦產開發地質風險系數是將這種風險的半定量化,據以計算因地質風險因素所不能達到的價值量。 屬于礦產開發地質風險的要素主要有:區域成礦地質條件、地質構造復雜程度、礦床變化規律與礦層穩定性、礦石品質及選冶性能、開采技術條件等。不同地區、不同礦種的地質要素差異較大,應根據各評估項目的具體情況,確定其相應的風險系數。 不同類型礦種的礦產開發地質風險系數的測算和測算方法有待研究,本指南僅提供了適合我國北方地區分布面積廣、穩定性較好的大的煤產區(尤其是晉、陜、蒙、新等主要產煤區)探礦權價值評估的礦產開發地質風險系數。我國其他地區煤礦、其他非煤礦種可按照本地區、本礦種的特點,制定適合本地區、本礦種的風險要素和礦產開發地質風險系數。 鑒于:①我國北方主要煤田(尤其是晉、陜、蒙、新等主要產煤區)地質工作程度高,成礦地質條件好;②目前煤層穩定、埋藏淺、煤質好、交通便利的地域,大都已進行過較高程度的勘查或已進行開發,其周邊需要進一步勘查的區域,一般情況下埋藏深,構造、水文地質及開采技術條件相對復雜,交通困難,勘查難度相對較大等情況。因此,對我國北方地區煤礦開發地質風險系數暫作如下規定:預查(概查或找煤)階段取0.35~0.58,基數值(平均值)0.46;普查階段取0.24~0.36,基數值(平均值)0.30。 不同情況下的煤礦開發地質風險系數取值詳見表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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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評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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