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電容器的電流超過了5.1.4.3條中規定的最大值,而電壓卻仍在5.1.4.1條 所規定的允許極限1.10之內,為了找出最好的措施應測出其中主要的諧波。
下列措施應予以考慮:
a.將一部分電容器或全部電容器移到系統的其他部位。
b.在電容器的電源電路中接入串聯電抗器,把電路的諧振頻率降低到主要的 諧波頻率以下。
c.當電容器與整流器緊密連接在一起時,應增大電容器的電容值。
安裝電容器前后應測量電壓波形和網絡特性,如果存在諧波源(例如大型整流 器),則應加以特別的關注。
當電容器接入回路時有可能產生高頻率和高幅值的過渡過電流。當把一組電 容器投入而與已通電的其他電容器組相并聯運行時,將會出現較高幅值和較高頻 率的過渡電流。
為了把過渡過電流降低到電容器與其他設備所能承受的程度,可通過電阻來 接通電容器(電阻切合),或者在電容器組的電源回路中串入電抗器。
如果電容器備有內部的或外部的熔斷器,則應限制由切合操作所引起的過渡 過電流峰值,使其不超過100In(In為方均根值)。
A7 開關、保護裝置及連接件
開關、保護裝置及連接件均應能承受連續的過電流 。因 為電容器的電容可能達1.10Cn,所以這個電流可能達到額定電流的1.43倍。
注: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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