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ㄎ澹y繪行業范圍內必須統一的技術術語、符號、代碼、生產與檢驗方法等;
。┬枰刂频闹匾獪y繪成果質量技術要求;
。ㄆ撸﹪曳、行政法規規定強制執行的內容及其技術要求。
第十三條 測繪行業標準不得與測繪國家標準相違背,測繪地方標準不得與測繪國家標準和測繪行業標準相違背。
第十四條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制定測繪標準化指導性技術文件:
。ㄒ唬┘夹g尚在發展中,需要有相應的標準文件引導其發展或者具有標準化價值,尚不能制定為標準的;
。ǘ┎捎脟H標準化組織以及其他國際組織(包括區域性國際組織)技術報告的;
。ㄈ﹪一A測繪項目及有關重大專項實施中,沒有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而又需要統一的技術要求。
第四章 標準項目的立項
第十五條 測繪國家標準、測繪行業標準和標準化指導性技術文件制定、修訂項目的立項建議采用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結合的方式,由測繪標委會提出。
第十六條 測繪標準項目立項應當遵循以下程序:
。ㄒ唬y繪標委會根據測繪標準化規劃和國家有關規定,編制并發布標準制修訂項目指南,并常年公開征集標準項目提案;
。ǘ┥暾垎挝惶岢龅臉藴薯椖刻岚笐斠詴嫘问綀鬁y繪標委會秘書處(以下簡稱秘書處)進行形式審查;
。ㄈ┩ㄟ^形式審查的標準項目提案,由秘書處提交測繪標委會進行立項審查;
。ㄋ模┲匾幕A性、通用性標準以及基礎測繪生產和重大測繪工程急需的有關標準,由秘書處直接組織編寫標準項目提案報測繪標委會進行立項審查;
。ㄎ澹┟貢帉彶橥ㄟ^的標準項目提案進行匯總、整理,形成立項建議報國家測繪局;
。y繪標委會報送的立項建議經國家測繪局審核,屬于測繪國家標準和國家標準化指導性技術文件的,由國家測繪局報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審批立項;屬于測繪行業標準和行業標準化指導性技術文件的,由國家測繪局批準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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