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污水資源化是解決山西水資源短缺問題的重要途徑,應在太原、大同、陽泉、臨汾、長治等地已建成的城市污水處理廠基礎上建設污水回用工程。
4.山西省在“八五”末期即開始制定《汾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規劃》,并于“九五”期間開始實施,但由于該省經濟發展落后,資金短缺,致使此項規劃的實施遠未達到計劃目標,不僅對山西全省,而且對周邊省區的水環境造成嚴重污染,應盡早完成此項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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