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3 拉力試驗時,在各型緊線夾具相應的動試驗負荷內加載速度不受限制,超過 該負荷時,加載速度應均勻緩慢地上升(一般采用1MPa/s的應力增加速度),不允 許沖擊性加載。
6.1.4 各類型緊線夾具的試驗負荷符合表3之規定。
6.1.5 鋁合金緊線夾具在最大靜試驗負荷下持續5min,卸載后夾具各零件應不發 生永久變形;在1.5倍額定負荷下,夾具相對鋁線的滑移量應符合表3之規定, 在額定負荷下,應符合5.4條之規定。
6.2 緊線夾具相對鋁線的滑移試驗
6.2.1 緊線夾具相對鋁線滑移試驗的裝置應符合第6.1.1條和6.1.2條的規定。
6.2.2 當加載至0.98~1.96kN時,作出夾具上下夾板相對于鋁線的位置標志,然 后加載至夾具相應的額定負荷,檢查夾具相對鋁線是否產生滑移;繼續加載至夾 具相應的最大動試驗負荷,測量其標志相對位移量,反復3次,取其平均值,即 為緊線夾具對鋁線的相對滑移量。
6.3 緊線夾具對鋁線的擠壓試驗
6.3.1 緊線夾具對鋁線的擠壓試驗裝置應符合第6.1.1條和6.1.2條的規定。
6.3.2 加載前測量被試鋁線的平均直徑,然后加載至1.5倍額定負荷,持續1min 后卸載,停1min后再加載至1.5倍額定負荷,反復3次,卸載后測量被夾持部分 鋁線的平均直徑,其值應不小于原直徑的95%,表面應無明顯的壓痕。
7 檢驗規則
7.1 材料檢驗
7.1.1 鋁合金緊線夾具所有鋁件的原材料按GB3192檢驗;鋁鍛件、模鍛件按YB 622檢驗。
7.1.2 鋁合金緊線夾具所有鋼件原材料按YB674檢驗;鋼鍛件、模鍛件按HB 5024—77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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