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稅=課稅數量×單位稅額
1.單位稅額
《中華人民共和國資源稅暫行條例》對各類礦產品單位稅額的稅額幅度作出了規定。
2.確定課稅數量的基本辦法
第一,納稅人開采或生產應稅產品銷售的,以銷售數量為課稅數量;
第二,納稅人開采或生產應稅產品自用的,以自用數量為課稅數量。
3.金屬和非金屬礦產品,因無法準確掌握入選精礦石的原礦數量的,按選礦比計算應納稅額:應納稅額=精礦×選礦比×單位稅額=精礦÷產率×單位稅額
礦業權評估中,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資源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以及國家和。ㄗ灾螀^、直轄市)財政、稅務主管部門發布的有關資源稅稅額調整文件等進行計算。
五、企業所得稅
企業所得稅是國家對境內企業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依法征收的一種稅。企業所得稅應納稅額計算公式為:
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稅率
1.應納稅所得額,指納稅人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去準予扣除項目金額后的余額。
收入總額是指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以及其他行為取得的各種收入的總和。
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準予從收入中扣除的項目,是指納稅人每一納稅年度發生的與取得應納稅收入有關的所有必要和正常的成本、費用、稅金和損失。
2.稅率
按照企業所得稅法的規定,企業所得稅實行33%的比例稅率。對年應納稅所得額在3萬元(含3萬元)以下的企業,暫減按18%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對年應納稅所得額在10萬元(含10萬元)以下至3萬元的企業,暫減按27%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礦業權評估中,企業所得稅統一以利潤總額為基數、按33%的稅率計算,不考慮虧損彌補及企業所得稅減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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