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及的銅和鎳都伴生在閃巖礦中,主要集中在阿斯旺附近的Abu Swayl和Gabbro Akarem地區。前者儲量大約為8.5萬噸,銅的含量為2.8%, 鎳的含量為1.53%; 后者儲量為70萬噸,鎳和銅的混合含量為0.95%, 其中27萬噸品味較高,鎳和銅的混合含量達到1.18%。
埃及東部沙漠分布著大量金礦,其中Garayat地區的金脈厚度在4.5米到15米之間,含金量約每噸7.75---155.5克;Marahiq地區、Atshan地區和Um-Rilan地區礦石的含金量約每噸0.3—1.25克,拌生的礦物質還有銅、石英等。埃及的西部沙漠也發現了金礦的存在,主要集中在El Oweinat地區,有鐵、銅、銀等伴生礦物質,金的含量每噸在0.3克到 37.5克之間。
二、埃及對礦產資源的管理
。ㄒ唬、埃及采礦業的法律規定
埃及1956年制定的第86號法主要針對埃及礦藏的勘探、開發和利用做出的具體規定,并對采礦與采石做了明確的劃分。
1、采礦 勘探礦藏首先須獲得埃貿工部簽發的專項礦產勘探特許證明,勘探區域不小于1平方公里,不大于16平方公里,勘探期限為1年,續延期限不得超過4年。每年交納的勘探特許費應提前交予有關政府部門。礦產開采權也由埃貿工部簽發,但只授予擁有勘探特許證明的持有者,開發期限不超過30年,續延期限也不得超過30年。土地租用費按年向政府交付。
2、采石 根據埃及第43號法,采石場所在省省長簽發采石場的出租證明,面積一般為0.5公頃到20公頃, 出租期限不少于1年,不多于30年,續延期限不超過15年,土地租用費提前支付,特許開采費按法律規定的比例繳納。
。ǘ、埃及礦產資源的管理規定
根據埃及法律,埃及境內及大陸架所蘊藏的礦藏都屬于國有財產,其開發由國家統一規劃并實行歸口管理。歸口管理機構為埃及貿工部,即原先的埃及工業與礦產資源部,具體勘探、開采、對外合作等業務委托埃及地質勘探與開采管理總局實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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