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泊爾礦產資源開發水平低下。尼泊爾處于喜馬拉雅山南麓,屬于印度板塊山地國家,尼泊爾礦產資源貧乏。目前發現和探明礦藏種類很少,大部分礦種保有儲藏量不高。尼國家對地礦業不重視,沒有明確的長期戰略、目標和計劃。加上基礎設施薄弱、缺少資金、工程技術人員和先進技術設備,勘探和采礦生產發展很慢。地礦業非優勢產業,僅占國民經濟GDP的0.2%-0.5%,開采的礦產基本上用來滿足國內需要。
一、尼地質礦產資源及開發現狀
尼泊爾礦產資源具有幾方面特點:一是資源總量小,礦種不齊全;二是人均資源量少,大部分尼泊爾礦產資源供需失衡;三是優劣礦并存,貧礦多,共生與伴生礦多,難選礦多;四是有經濟利用價值礦少,缺乏明顯優勢礦藏;五是成礦條件較差,尋礦潛力較小。
已發現金屬礦藏有鐵、銅、鋅、鉛、鎳、鈷、鉬、金、鎢、鈦和銀等,非金屬礦藏有菱美礦、石灰石、白云石、大理石、石榴石、云母、石墨、石英、陶土、磷礦、花崗石、硅巖、寶石等,能源礦產有石油、天然氣、鈾、地熱和煤。
探明有開發價值的金屬礦藏有鐵、銅、鋅、鉛,非金屬礦藏有菱鎂礦、石灰石、白云石、花崗石、大理石和天然氣。
目前已有開采的礦產有:鐵、銅、鋅、鉛、鈷、金、菱美礦、石灰石、白云石、石墨、云母、寶石(綠寶石、紅寶石、藍寶石)、石英、陶土和煤。除菱鎂礦、石灰石、煤、銅和云母外,其它開采量很小。
進口產品主要是石油,還有鋼鐵、銅、鋅、鉛、鋁、錫、金、銀、錳、鈦、菱美礦、石榴石、石墨、磷礦和紅寶石,占尼總進口9%左右。出口主要是石灰石和鋅,還有菱美礦、云母、石英、鈷、白云石和紅寶石,這些占尼總出口收入8%-10%。(請見附件二)
二、尼泊爾礦產業有關投資政策法規
與礦產和外國投資有關法規分為三類,一是礦產資源勘探開發法規,如《礦產和采礦法1985》和《礦產和采礦規則1985》;二是石油業法規,如《尼泊爾石油法1983》、《石油規則1985》和《石油行業所得稅規則1985》;三是一般涉外法規,如《外國投資和技術轉讓法》、《工業法》、《外國投資及一個窗口政策法案》、《涉外雇用法》、《海關法》、《財政法》和《移民條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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