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戶咨詢熱線:0315-2738258 13303155855 |
熱門關鍵詞:鐵礦 錳礦 勘探設備 破碎機 磁選機 礦山 采礦設備 鉻礦 |
出口退稅的相關證明 | |
|
|
企業遺失出口貨物報關單,應填寫《關于申請出具(補辦報關單)證明的報告》退稅的國稅機關開具補辦證明,到外匯管理機關補辦手續。由于補辦出口收匯核銷單證明沒有專門的格式,實際操作中一般用《關于申請出具(補辦報關單)證明的報告》代替。企業申請補辦出口貨物報關單、出口收匯核銷單的期限,一般為貨物出口后的6個月以內。出口商品退運已補稅證明(見附件67)。企業出口的貨物發生退貨,如未退稅或已將所退稅款繳回國庫,應填具《出口商品退運已補稅證明》,經主管出口退稅的國稅機關審核簽章后,據此向有關海關辦理退運貨物的進關手續。開具證明時,未退稅的需與海關信息核對,已退繳回稅款的應提供繳款憑證回執。 準予免稅購進出口卷煙證明和出口卷煙已免稅證明。 出口企業向卷煙廠購進卷煙用于出口時,應先向主管出口退稅的國稅機關申請辦理《準予免稅購進出口卷煙證明》交卷煙廠,由卷煙廠據此向主管征稅的國稅機關申報辦理免稅手續。主管卷煙廠征稅的國稅機關核準免稅后,應填寫《出口卷煙已免稅證明》,直接寄送主管購貨方出口退稅的國稅機關。 出口貨物遠期收匯退稅稽核證明。 出口企業如有自報關之日起超過180天收匯的出口貨物,應憑申請報告、出口合同、專用發票、專用稅票、出口貨物報關單(退稅專用聯)、出口收匯核銷單(未核銷)等文件資料,向省外經貿委退稅稽核部門申請辦理《出口貨物遠期收匯退稅稽核證明》。憑此證明,企業申請遠期收匯出口貨物退稅時可不附送出口收匯核銷單,但須在遠期收匯出口貨物最后應收匯日期期滿后1個月內,向主管出口退稅的國稅機關提供出口收匯核銷單(出口退稅專用聯)原件,辦理注銷手續。逾期不注銷的,繳(扣)回已退稅款。 出口貨物稅收專用繳款書已開具證明。 |
|
關鍵字:出口|退稅|證明 | |
【字體:大 中 小】 TOP 【打印本頁】 【關閉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