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相當長一段時期內,與現有礦產資源的開發利用相比,不斷增加礦產資源儲量應當置于更為優先的戰略地位。以市場機制和政府規制有機結合的方式,充分調動各種積極性擴大資源儲量基礎,盡最大努力吸引和支持各種資本資源、技術資源和人力資源投入到礦產資源地質勘探領域,尤其是鼓勵進入風險勘探領域,從而為國家不斷發現和積累新的礦產資源儲量,對保障我國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和戰略意義。埋藏于地下的礦產資源是隱藏在國土范圍內的寶貴財富,但如果沒有被發現,就談不上具有經濟價值,更談不上如何保護或有效利用的問題。此外,就算發現了某一礦產資源,但如果不能掌握這一資源的整體賦存狀態,那么也不能做到整體開發和有效利用。因此,地質勘探的力度和深度也是保證提高礦產資源利用率的關鍵因素。從目前中國的總體情況看,無論是普查尋找礦源還是對已知礦源賦存狀態的掌握,都與先進國家有較大距離。一個可持續發展的礦產資源保障體系,必須有能力平衡好發現新的礦產資源和開發利用已發現的礦產資源兩類生產經營活動之間的配比關系,通過加強地質勘探工作,盡可能多地發現礦產資源,營造有利的礦產資源保障條件,以作為保護礦產資源和有效利用礦產資源的基礎和前提,進而促進礦業總體發展水平的提高。因此,要進一步解放思想,推動勘探領域的改革開放,在礦產資源的地質勘探領域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主導作用。
目前我國地質勘探市場長期處于一種雙軌制體制,從業人員以國有事業單位(勘探隊)為主,而投資機制以市場為主,投入資金主要以現金為主,沒有形成礦業資源與資本之間的良性互動關系,這是導致我國小礦林立,礦業以采代探為主的重要機制性原因之一。我們應當研究如何啟動我國風險勘探市場,特別是如何通過礦業創業板培養我國的風險勘探資本市場。這就需要細致研究和把握風險勘探的規律,大幅度放松進入國內風險勘探市場的管制,以市場機制引導為主、政府優惠政策支持為輔,吸引和鼓勵各種力量,創造國內外風險資本從事風險勘探的投資平臺。在我國風險勘探資本市場逐步完善和提高的同時,在一些特殊礦業領域,嘗試引進國際風險勘探資本為我國增加資源儲量。而在礦產資源探明以后,在資源開發和利用方面,則要以政府規制為主,以環保標準、安全標準、技術水平、產業組織能力、運營透明度、礦山社區可持續發展等內容設置較高的進入門檻,并嚴格控制開發時機和開發節奏。這樣,以市場機制放開“探”、以政府規制管住“采”,多探少采,開源節流,在國家少投入甚至不投入的基本態勢下形成礦產資源儲量不斷增加的良好局面。 上一頁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下一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