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區生態重建技術
礦區生態重建主要指對采礦引起的土地功能退化、生態結構缺損、功能失調或退化問題,通過工程、生物及其它綜合措施恢復和提高生態系統的功能,逐步實現礦區的可持續發展。3.1 技術特點
其主要特點:1)在礦區資源開發過程中盡量避免或減少對土地環境的破壞,采取一種超前預防對策,如開采程序的優化、開采工藝的合理配置;2)廢棄或臨近閉坑礦山的土地生態重建,一些煤礦閉坑后,將留下幾百米深的露天大坑,幾十平方公里的采場與排土場,這使得周邊城市生態環境遭受嚴重破壞,制約了城市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迫切需要因地制宜地按照生態技術規律,重建一個高產、優質、高效的可持續發展的生態系統,實現人口、土地、自然環境間的共生協調發展;3)礦區生態重建必須因地制宜,注重綜合效益與動態調控的原則。
2 礦區生態重建的工程措施
2.1 開采前嚴格規劃排土場和尾礦壩
根據采場范圍內地形特點以及礦種、蘊藏量、開采方式等規劃排土場。排土場要求選擇山壟肚大、出口窄、排土量多、地質條件穩定的地方,有效容積要比采礦排土量多40%左右。排土場必須先設置擋土墻,以控制植被恢復前水土流失。擋土墻應根據排土場地形以及每年排土量而逐年加固加高,同時排土場周圍要修防洪溝。尾礦壩必須納入整個工程預算之內,與主體工程同時施工和驗收投產,以減少對下游農業生產和群眾生活的危害。
2.2護坡護堤工程
礦區采場臺階、邊坡以及道路等附屬工程的邊坡,應全部規劃護坡工程,以防止采場及道路等出現滑坡和崩塌。同時礦區下游也要對河壩、河堤等加固、加高,經常清理河床淤積的泥沙石,以防洪水沖毀堤壩、農田、道路、橋梁和房屋等。
2.3尾礦的綜合利用
未經處理或再利用的尾礦不僅占用了大量土地而且還污染環境,因此尾礦的綜合利用與治理是非常重要的環節:1)從廢棄物中進一步回收有價元素,不僅降低了成本,還可以減少環境污染;2)作為二次資源制取新形態物質,不僅能變害為利,更能降低有毒、有害物質對人類造成的傷害;3)用廢石與尾礦作為井下采空區的充填材料不僅能節省費用,還能避免土地占壓,減少水土流失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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