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4 工業指標的主要內容
有邊界品位、最低工業品位、礦區(床)平均品位、最低可采厚度、夾石剔除厚度,對小于可采厚度而品位較高的礦體,采用米百分值。對工業能夠利用的共生礦產及伴生組分,應提出綜合指標。
鎢、錫、汞、銻一般工業指標參考附錄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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